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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城市管理局招聘派遣制人员30人公告(4)

2018-08-09 10:35:00 来源: 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六、录取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模式,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负责执法执勤辅助人员的日常使用和绩效管理。

(二)通过政审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到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按照郑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五险;提供住宿及就餐,统一发放制服。

七、其它事项

(一)后续与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郑州航空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布。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三)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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