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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海珠区江海街招聘雇员4人公告

2018-08-08 14:29:24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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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执法辅助类雇员4名,主要从事辖区内日常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热爱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二)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8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岗位需要夜间巡查和应急值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知识(招聘专业目录详见附表);

(四)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安全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生态学、应用化学、大气科学技术、给水排水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法学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具有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以上的,或在基层环保部门、镇(街)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工作、应急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科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8日以后出生);

(六)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责任编辑:高永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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