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17:19:19 来源: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二)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区组织人事部门与用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沟通后确认是否递补。递补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同一岗位)排名依次递补。
1、考生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参加面谈、面试时,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入场。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面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监督电话:(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2018年下半年南浔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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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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