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3 17:19:19 来源: 南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2),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不足开考条件的,报名人员须在8月10日上午12:00前到南浔区科技创业园西一楼(南浔镇朝阳路666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后人数仍不足开考条件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面谈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该岗位的所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面谈,面谈评分均采取百分制,其中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面谈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面谈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谈结束后,根据各岗位考生的面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六、面试
面试由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人员在离面试开始时间48小时外提出放弃面试的,按照面谈成绩依次递补,48小时内提出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人员总成绩根据面谈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
七、体检、考察
(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1:1(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二)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三)经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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