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12:23:48 来源: 万山区政府门户网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行文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待遇
3000元/月(含三险一金)。因公出差按差旅费相关规定予以报销。
(二)管理方式
1、谢桥新区楼宇党委工作人员由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和谢桥新区楼宇党委共同进行管理考核。
2、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由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管理考核。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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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铜仁市万山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及谢桥新区楼宇党委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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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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