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30 19:04:21 来源: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2,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七)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选派到相关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待遇
月工资1900元,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解决差旅费。年底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相关事宜,请考生自行登陆璧山红岩网()查询,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参加以上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璧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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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党群社工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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