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 16:03:53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录用办法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次成绩合计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60%。考试设面试合格线60分、总成绩合格线60分,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环境保护专业知识。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能力。
(三)体检。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五、聘用
体检合格,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予以录取,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雇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3个月。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
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立即解除合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未提及事项且上级有文件明确规定的事项,从其规定。咨询电话: ;举报或投诉电话:。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海珠区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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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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