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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3人公告(2)

2018-07-18 18:15:21 来源: 新疆人才网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可适当降低学历、专业和年龄要求(年龄最大不超过40周岁,学历最低大学本科):

1.具有一定的宏观环境政策研究能力,有建设项目环评和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经验、环境规划编制经验;

2.能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独立完成项目申请、科研报告及学术文章撰写;

3.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请到新疆人才网()或新疆环境保护厅网站()下载、填写、双面打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二份,并贴好近期免冠1寸彩照,报名时现场提交招聘单位。

(二)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报名期限:2018年7月18日至2018年8月1日。

(四)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五)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公室。

(六)联系人及电话:陈炜 电话: , 。

(七)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八)资格审查

由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九)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环境保护综合业务知识。

2.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责任编辑: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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