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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徐州丰县规划局测绘队招聘编外人员6人公告(3)

2018-07-13 16:39:25 来源: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公示

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其他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进行公示公告。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及聘用方式

聘用人员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工作,聘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含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合格者,工资标准参照同等条件的在编事业人员执行(交纳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合同期间,如果聘用人员出现违规违纪事项或重大工作失误,不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由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办理解聘手续。

丰县规划局测绘队与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由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发放工资、交纳企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丰县规划局测绘队)

(丰县东方人力资源公司)

原标题:2018年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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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3日

来源:;classid=178&articleid=108828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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