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3 16:39:25 来源: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不设定复习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考试时间、地点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进行公告。
(二)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参加同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人员成绩,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将按照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同时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在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丰县人力资源招聘网()公布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公示
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加试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标准执行。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丰县规划局测绘队、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合组织考察政审。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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