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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海珠区海幢街道招聘雇员1人公告(2)

2018-07-11 17:42:01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2日至7月 19 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天)。

2.报名地点:海珠区海幢街道党政办1室(宝岗路1号①号楼3楼,电话:,联系人:徐荣)。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填写《海幢街道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海珠区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与面试成绩按3:7比例合成,综合成绩需达60分才进入体检。

(五)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核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关于海幢街道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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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幢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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