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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官洲街道招聘雇员1人公告(2)

2018-07-10 14:37:33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其中,现任职单位同意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可在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时前提交。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

报名由时由官洲街道办事处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不符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

(3)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及面试成绩按4:6比例组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

(四)考察

主要考察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计划生育等情况。经考察,发现报考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况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2018年海珠区官洲街道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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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官洲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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