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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137人公告(3)

2018-07-09 09:51:18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未能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岗位薪酬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永宁街道办事处聘员有关规定执行,综合管理岗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约7.5万-8万元,专业技术岗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约8.5万-10万元,紧缺专业技术岗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约15万元,特殊岗位年工资福利(含五险一金)不低于8万元。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专业条件、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他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专业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 报考人员往返路费和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居住在增城区荔城、宁西有上落班车往返。

(四)城管协管员须户外作业、夜晚及节假日上班。

(五)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原标题:增城区永宁街2018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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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4日

(责任编辑:wjf47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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