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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1名合同制人员公告(2)

2018-07-02 17:25:07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3、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填写《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注明应聘岗位。

5、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原标题: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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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2日

(责任编辑:马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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