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0 16:32:54 来源: 仁怀市人民政府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分+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六)其他事项
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男性、女性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计算机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1.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合格的结论,其他结论或不作出结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2.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3. 招聘领导小组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其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本人可以在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检1次,复查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 考生主动放弃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仁怀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并将考察结果告知被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或仁怀市人民法院官网、仁怀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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