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9 09:36:25 来源: 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政府
3.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的,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福利待遇
1.通过本次公开考试聘用的人员与镇赉县社区管理服务中心、镇赉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镇赉县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镇赉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镇赉县城乡建设事业综合管理中心和镇赉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不纳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2.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和“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
十、管理与解聘
1.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凡因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在报考前须经得本单位同意,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原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取消其公益性岗位身份并与原单位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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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注:本文来源于“吉林省镇赉县人民政府”,原标题“镇赉县关于面向年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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