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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苏徐州市丰县不动产登记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人公告(5)

2018-06-13 09:11:08 来源: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公示期满之日起1个月内自行负责解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丰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中国丰县网“人社局”板块、智慧丰县网“人事考试”板块“招考公告”栏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

丰县不动产登记局

徐州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丰县人事考试中心

原标题:丰县不动产登记局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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