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 17:44:13 来源: 新丰县人民政府网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5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经费保障标准按新丰县同级公务员的7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政府雇员按新丰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90%执行(含五险一金),并随之动态调整。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查询渠道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网址:)。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新丰县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新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新丰县审计局(咨询电话:)负责解释。
原标题:新丰县2018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和政府雇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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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新丰县人民法院
新丰县审计局
新丰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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