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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49人公告(2)

2018-06-11 15:41:39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人员名单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海珠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三)体检

按用人单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如遇递补人员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下一轮的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四)考察

体检结果公布后,各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劣迹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提供不了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鉴定证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安排递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将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公休假日)。公示后,由招聘单位发送是否聘用的通知书,考生对招聘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民政局申请复核。

(六)培训

所有拟招聘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期3天。培训时间待定,培训内容主要为社区专职相关业务知识。经培训考试合格的,统一发给海珠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证。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各招聘单位(街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按《关于规范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工作津贴的通知》(海民[2010]24号)(海民[2014]53)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海珠区民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23(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原标题:海珠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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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民政局

2018年6月6日

(责任编辑:jz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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