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1 16:25:30 来源: 东海县政法委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于拟录用人员将在东海政府网、东海政法网和东海政法微平台公示7天。
对在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由东海县委政法委、东海县司法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八、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东海县司法局统一管理。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待遇执行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按规定缴纳五险,被录用人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东海县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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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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