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9 08:41:20 来源: 玉林人事人才网
九、聘用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合同期为1年,实行一年一签;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玉林市九洲江办和玉林市南流江办岗位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2300元,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2800元,年终根据工作表现,最高发放一次性绩效奖励2000元;五险按玉林市缴费基数比例计缴,个人、单位应缴部分分别由个人、单位负担。聘用人员食宿自行解决。
原标题:2018年玉林市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
2、
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