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8 11:00:48 来源: 万山区政府门户网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统一行文聘用,拟聘用人员与区委组织部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待遇
聘用待遇参照万山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二)管理方式
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对聘用人员进行统一管理、考核;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地。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原标题:铜仁市万山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员招聘简章
点击下载>>>
中共铜仁市万山区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6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