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5 14:12:45 来源: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政府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聘期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3、被聘用者应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到低分补聘。
三、工资待遇
月工资258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其他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 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面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本人书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的人员;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的人员。
2、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梅江区2018年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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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司法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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