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4 21:13:20 来源: 拱墅区人民政府
(四)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员工,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社工工资标准。工作性质为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处置突发性、群体性劳动纠纷;参与建筑工地及企业欠薪处置;负责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劳动监察值班、值夜工作。
2、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报名期间与双休日除外。
原标题:2018年杭州市拱墅区招聘街道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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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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