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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招聘雇员5名公告(2)

2018-05-16 16:57:57 来源: 海珠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谢小姐 电话:

3.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户口本、计生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审查的依据。如计生材料未能在进行面试前办好,需签订计生个人承诺书。

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填写的情况一致,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可以进入考试。 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时。

考试地点: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316室(海珠区宝岗路35号南北广场三楼) 。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

2.面试

面试时间:2018年5月24日(星期四),上午10:20-12:00时。地点同上。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职位招录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由该单位组成面试小组,对面试人员的职位匹配性、分析判断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面试小组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合成总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 考核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录用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及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原标题:广州市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海珠区文物博物管理中心

2018年5月15日

(责任编辑:张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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