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15:35:57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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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荔湾区彩虹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数量
彩虹街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条件特别优秀的,经报区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党龄年限;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广州市常住户口;
(三)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为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四)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社区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群工作经验、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文秘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党建工作需要。
(六)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受理报考。
(八)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人员优先考虑。
三、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
本次招聘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福利待遇与人事管理按照荔湾区委组织部的文件规定执行,年收入6.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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