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试动态 > 公告|大纲 >

2018黑龙江哈尔滨市招聘社区工作者15人公告(3)

2018-05-11 14:50:31 来源: 黑龙江社区考试网

六、考察办法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表现。

2、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

3、聘用人选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社区工作者聘用人员。

七、聘用办法与待遇

(一)聘用办法:

1、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者一经聘用,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已和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和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内的,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隐瞒和纠纷,后果自行负责。

(二)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1500,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工资标准按新的社区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有关保险按相关政策缴纳。

(责任编辑:dly44891)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微信公众号
中公社区工作者官方微信号
刷题小程序
社区刷题小程序
咨询电话(9:30-23:30)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186004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