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4:50:31 来源: 黑龙江社区考试网
4、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要对《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考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2)报名结束后由实施招聘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3)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先面试后笔试,面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面试和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一)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组织计划能力、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不通过者不予聘用。
2、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从事社区工作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
考证进入考场。
五、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通河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2、如体检有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分数高者依次递补,如成绩出现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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