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1 11:18:34 来源: 中国临朐
五、聘用和管理
1、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临朐县畜牧局委托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做好防疫安全协管员的招聘及聘用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工作。
2、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与临朐县畜牧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与防疫安全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根据受聘人员的表现和本人意愿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3、应聘人员应按照报考类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临朐县畜牧系统在职不在编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参加笔试后放弃选岗所造成的岗位空缺,从面向社会及临朐县现有在职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次合同签订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不再续聘。
5、防疫安全协管员的日常管理以临朐县畜牧局为主,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配合。
六、工资和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构成。具体标准是: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每月发放基本工资1640元;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基本工资1640元,岗位绩效工资每月600元(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发放),工资增长(调整)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聘用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七、其它事项
㈠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㈡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县畜牧局协助,县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㈢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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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临朐县2018年公开招聘防疫安全协管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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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朐县金桥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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