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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肇庆市怀集县民政局招聘专职社会救助人员40人公告(3)

2018-05-10 14:32:49 来源: 怀集县人民政府

五、体检、聘用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职数,在总成绩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实操分从高到低确定),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因身体特殊情况无法完成规定体检项目或自动放弃参加体检而出现缺额的,则从报考该岗位综合分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

(二)聘用。体检合格后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岗前培训后安排到各定向岗位。自动放弃聘用的,可在相同岗位报考对象中达到招聘分数的考生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岗位经递补仍有空缺的,由本次考试达到招聘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择岗补足。

六、有关事项

(一)有关公布事项。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时间地点、成绩分别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怀集县民政局及各镇(乡)人民政府公开栏公布。

(二)聘用人员职责。协助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优抚对象服务等各项民政工作,重点是承担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低收入申请家庭入户核查、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化管理、定期入户复核等具体事务。

(三)聘用人员管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用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按照“统一招聘、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模式,由县民政局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在镇(乡)工作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同时接受镇(乡)人民政府管理。

(四)聘用人员待遇。受聘的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统筹安排,按每人每年叁万柒仟叁佰壹拾元(¥37,310.00)标准执行(包含社会保险)。

原标题: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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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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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民政局

2018年5月8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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