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5 16:55:11 来源: 织金县人民政府网
(四)面试
面试由县人社局指导,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1.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成绩公布无异议后,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分别排出名次,并从到低分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实际选聘计划数的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时间、地点由各乡镇(街道)自行确定,原则上在5月7日前完成。
(五)考试成绩汇总和公布
考试成绩汇总和公布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进行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优先考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聘到社区任职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的考生,并综合考虑笔试成绩、学历高低、有无社区工作经验等实际情况进行排序,再按照该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通过织金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考察由县人社局指导,由各乡镇(街道)具体组织实施。
由街道组建考察组,对拟招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表现,通过查阅档案、调查走访、广泛听取意见和纪检、政法、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计生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有重大政治问题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表现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受审查调查尚无定论的;
3.在报考资格、条件、经历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
4.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选聘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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