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2 17:52:49 来源: 武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定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由飞驶特公司发出录用通知,与飞驶特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武隆区有关乡镇(街道)社区服务。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察,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待遇
(一)对录用的人员进行一定的上岗培训和岗前实践。
(二)服务期内,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包括岗位工资、社区工作年限补贴、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补贴、年终绩效考核奖励、社会保险。其中:岗位工资为1600元/月;社区工作年限补贴标准为10元/年,逐年调增,但最高不超过300元;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补贴标准为:高级社会工作师100元/月,社会工作师80元/月,社区管理师60元/月,助理社会工作师40元/月,社区管理员40元/月;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的,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按3600元/年、3000元/年、2400元/年计发,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终考核的,不得发放绩效考核奖励。“五险”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被录用人员聘用期内,人事档案可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
(四)在社区工作期间,担任相关职务达到一定年限且经考察合格的,可按规定参加组织的定向招考。
七、纪律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本《公告》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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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招聘派往武隆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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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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