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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泉州市安溪县招聘专职工作者24人公告(4)

2018-04-12 12:16:26 来源: 安溪人才网

2、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由所在乡镇人大使用管理,与所在乡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为2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满,因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3、岗位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五险一金”和其他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月,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交部分自付;基本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其他福利待遇由所在乡镇按照各自相关规定支付。

七、聘用人员的管理

专职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并提供基本工作条件保障。考核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专职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即: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的;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给人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经用人单位审核确认的;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约的;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编制外安溪县乡镇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专职工作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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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溪县委组织部

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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