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0 13:50:42 来源: 赣榆区人民政府
七、人员录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拟聘用人员采用劳务公司派遣用工模式,由赣榆区委政法委统一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次聘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八、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材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为便于社会监督,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受理单位及时予以处理。
(四)监督电话:、。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招聘劳动合同制镇政法综治社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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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连云港市赣榆区委政法委员会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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