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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北海市海城区招聘社区工作人员20名公告(3)

2018-03-22 17:49:57 来源: 北海人才网

2.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应从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公示、聘用

各街道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海城区委组织部、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城区民政局审核汇总,并在北海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聘用人员按要求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街道办事处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及时解聘。

三、报酬待遇

社区工作人员的报酬按国家政策和海城区有关规定执行。对社区工作人员实行财政定额补助,具体标准根据社区工作人员的岗位、职务和工作年限确定。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二)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未参加公开招聘程序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标题:2018年北海市海城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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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委组织部

北海市海城区民政局

北海市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2日

(责任编辑:jz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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