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0:38:00 来源: 熊山党政办
七、体检与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资格,同时根据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者重点考核有无违法违纪、犯罪及失信记录的情况。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时,取前16人进入考核。
八、公示与确定人员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对拟招录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新进社区工作人员。已缴纳“五险一金”的人员须提交缴交凭证原件。新进社区工作人员由熊山街道安排到各社区从事社区工作,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
九、监督检查
成立公开招考社区工作人员监督组,监督组成员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若有疑异,在资格确认期间内,可以书面形式向监督组提出申诉,由监督组审议是否符合条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超过资格确认期间进行申诉的,不予受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社区干部公开招考领导小组。
政和县人民政府熊山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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