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0:38:00 来源: 熊山党政办
四、组织笔试和上机考试
1、笔试时间为4月13日上午,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物业管理条例》(2016修订版)、《信访条例》,考试学习内容由考生自备或从网上下载。实行统一、统一制卷、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分值为100分。参加考试人数超过32人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参加考试人数32人以下的,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60分以上达不到16人时,笔试成绩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分。)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采用填涂卡作答,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
五、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4月21日,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其中含计算机考试,内容为word等应用),考生现场回答问题,由面试考官根据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分析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等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体检考核人员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由招考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汇总出考生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取前16人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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