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09:15:41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拔优秀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的,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熟悉社区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工作,具有创新社区治理、加强社区建设的实际工作能力。
2.热爱社区基层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名人选须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选任职位
本次选任的职位为各区乡镇(街道)机关科级以下职位,共46个,具体职位见《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选任的程序
选任工作结合201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
(一)公告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于3月20日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考公告。具体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3月26日8:00至4月1日18: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8:00至4月2日18:00
缴费时间:3月26日8:00至4月3日18:00
2. 资格审查
各区委组织部根据选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数与选任人数比例不足3:1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选任计划。取消选任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在4月9日9:00至16:00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7日8:00至4月20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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