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9 18:56:01 来源: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四)聘用形式
新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3年考核合格的可签订续聘劳动合同。达到国家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再聘用。
十、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监委)
(人社局)
十一、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它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清水河县政府网(网址)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清水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水河县2018年公开招考聘用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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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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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j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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