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5 18:05:30 来源: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直接进入面试的,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缙云县五云街道办事处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缙云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 监督电话: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缙云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缙云县民政局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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