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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广州市海珠区赤岗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1人公告(2)

2018-03-04 11:11:16 来源: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三)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要求:

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以上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仅提供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一律无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通过后需提交三甲医院的入职体检报告)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知面试,如7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相关电话通知人员,则视为不入围。

(四)面试

1、根据资格审核结果,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3、考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名单;若考生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并根据考察结果择优录取。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1、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同时对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或资格不符合的,不予聘用,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确定录用

根据个人综合条件,面试、体检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按照《海珠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8万/年左右(含单位给付五险一金部分等)。

四、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公告上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资格审核须携带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学历鉴定,未有学历鉴定的考生请提前办理。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海珠区赤岗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海珠区赤岗街道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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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赤岗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日

(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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