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7 12:39:25 来源: 海陵区人民政府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意见》《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海陵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的《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者,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公布网址:中国海陵网
海陵党建网
“微海陵”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简章
点击下载>>>
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8年2月27日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