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3 11:24:19 来源:
(二)资格审查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最高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如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该岗位取消。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不予录用。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考核。
七、录用
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合格人员中择优录取,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三)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沙东街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先生、段先生 联系电话:
原标题:沙东街2018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等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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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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