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2 19:25:11 来源: 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接收到报名信息后,由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考核人员并通知考核时间。
(三)考核
考核采取现场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社区矫正相关常识与语言表达能力等,并量化计分,分值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拟考核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拟考核人员人员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永川区司法局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并复审报考资格条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的(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重庆市永川司法局机关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用工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由区司法局与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2年,试用期约定为2个月;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薪酬,参照政府购买专职消防队服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3.工作地点为仙龙司法所。
五、招聘纪律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违者取消招用资格,不按时应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简章由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重庆市永川区司法局2018年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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