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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财务人员1人公告(有编制)(2)

2018-02-22 15:55:42 来源: 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本次招聘可采取现场或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证件仅要求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是原件所含的所有信息页)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如符合报名条件可参加笔试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之前应带齐相关原件,由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再发准考证。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技能实践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技能实践对象。

(三)技能实践环节。主要测评实际工作操作能力及工作表现,对考生进行为期3天脱产的技能测评及综合评定。技能实践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实践不合格或者放弃技能实践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进行技能实践。技能实践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四)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取消、延期、更改该职位及报名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录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自动放弃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进行人选递补,由录用单位研究决定。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技能实践、体检及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1.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本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享受本中心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3.职位表中要求入职3年内必须考取相应的资格证的工作人员,3年合同期满后,没有考取的,单位不再续聘。

4.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聘;聘用期间被解除聘用合同或自行提出辞职的,不再享受相关待遇。

5.录用后的执业医师未取得全科医师证的,需按中心安排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一)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组织部:

(二)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勒流街道政务网: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原标题:佛山市顺德区2018年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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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勒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8年2月12日

(责任编辑:gong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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