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1 15:20:43 来源: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
(三)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笔试含计算机测试,内容包括word文档、excel表格、PPT等操作,计算机测试占笔试分数30%)。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219会议室(芳村大道西2号)。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领导、广州市荔湾区委组织部1名科长、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办公室主任等人员组成。
(五)成绩构成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构成综合成绩。
(六)考察
由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对面试入围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对有工作单位的,主要调查其工作表现和能力,奖惩情况;对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地或住地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了解其具体表现、身体状况、有无犯罪记录等。
(七)确定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以1:1比例确定初定人选,呈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
(八)体检。组织拟定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本人负责。若出现体检不合格,将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体检合格者,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将为其办理聘用有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纪工委(监督电话:)负责监督。
原标题: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党工委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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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荔湾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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