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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人公告(2)

2018-01-26 16:01:21 来源: 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报名方式: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政法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计划生育承诺书、承诺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XXX(姓名)--(专业)--应聘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报名资料”;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报名联系人:刘森林;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我办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核形式、时间、地点。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新区有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安排具体工作。

七、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政法办公室2018年1月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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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政法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

(责任编辑:dly44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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