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7 11:29:59 来源: 杏坛人民政府网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 50%、面试占 50%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总分。考试总成绩分数线由镇组织工作办公室确定,录用人员须达考试总分数线以上。对总成绩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
4、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以招录名额 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5、政审
镇组织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6、考试、体检和政审通过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体检和政审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杏坛镇人民政府网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六、待遇
录用人员的相关待遇按杏坛镇机关服务中心的有关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七、本招考办法由杏坛镇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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