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17:49:29 来源: 深圳市光明新区政府在线
3、我局将于2018年1月15日下午5:00前通过邮箱对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对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8年1月16日上午12:00前将原报名情况截图及报名材料重新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4、我局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根据岗位安排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为实操技能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具体见准考证。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报考对象对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考试全程对报考对象资格进行审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聘用
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派遣到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部门工作,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管理。人员薪酬待遇依据岗位、学历、工作年限等,具体按照《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确定。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2018年1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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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8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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