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14:28:51 来源: 汕尾人才网
(二)考察
参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名单,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发现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三)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市总工会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政府聘员工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2017年度为每人每月2800元,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还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八、有关纪律要求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汕尾市总工会组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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